鉴别诊断:
(1)与精神病相鉴别: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,精神病的特点是患者的知情意不统一,没有自知力,无主动就医,常常表现出幻觉,妄想,逻辑思维紊乱等。而该求助者的知情意协调、一致、有自知力,主动求治,无幻觉、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,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。
(2)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:严重心理问题的初始反应强烈,持续时间较长,内容已经泛化,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。而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并不严重,没有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,持续的时间也较短,因此可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。
(3)与焦虑性神经症相鉴别:焦虑性神经症的主要症状是焦虑,有持久的痛苦不能解决,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。而该求助者虽然也有焦虑情绪,但未严重影响社会功能和逻辑思维,没有泛化和回避,而且持续时间只有一个多月,因此可以排除焦虑性神经症。
五、咨询目标的制定
1、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:改变求助者认为自己考试成绩好是偶然因素造成的,主观推断自己成绩会很快掉下来的错误认知;帮助其认识自己当前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,使其能正确对待考试压力;使求助者认识到过度焦虑对学习的不良影响,适度降低焦虑水平;帮助其发现自身的优点和长处,增强自信心。
2、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:使求助者能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试,帮助其自我成长,提高求助者的心理健康水平。
六、咨询方案的制定
结合本案例,计划采用的咨询方法及原理如下:
1、咨询方法:(1)采用认知疗法,纠正求助者的错误认知,促进自我成长;(2)运用自我暗示法,进行积极的心理调整,增强自信心;(3)进行放松训练,缓解焦虑情绪,解决失眠问题。
2、咨询原理:人的情绪和行为的变化与其对现实世界的认识、态度和看法有关,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不同,其引发的情绪和行为的变化也不同。因此,通过改变对现实世界事物的认识、态度和看法,就可以改变不良的情绪和行为,学会正确面对生活中的问题,从而促进身心的全面健康发展。
在本案例中,咨询双方的责任、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:
1、求助者的责任:(1)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;(2)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;(3)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。
2、求助者的权利:(1)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;(2)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、过程和原理;(3)有权利选择或更换适合的咨询师;(4)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;(5)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、协商权和选择权。
3、求助者的义务:(1)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;(2)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;(3)尊重咨询师,遵守预约时间,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。
4、咨询师的责任:(1)遵守职业道德,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;(2)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;(3)严格遵守保密原则,并说明保密例外。
5、咨询师的权利:(1)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;(2)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;(3)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,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。
6、咨询师的义务:(1)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,出示营业执照和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;(2)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;(3)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;(4)尊重求助者,遵守预约时间,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。
咨询的时间与费用:
1、咨询时间:每周1次,每次50分钟。
2、咨询收费:每次100元人民币。
3、SAS测验:每次1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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删除 Guest (2007-8-16 10:56:44, 评分: 1 )